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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“一輛車只能用3本駕照銷違法記分;一本駕照最多只能為3輛車銷分”,近日,一條關于處理交通違法行為的“新規”在網絡瘋傳,令眾網友愕然。大河報記者走訪車管部門發現,該網傳新規未經宣傳,伴隨五一期間全國交通違法管理系統的軟件升級而悄然實施,一些具體措施,連一線民警也不清楚。
系統升級,新規悄然施行
五一節前,公安部交管局下發《關于公安交通管理綜合應用平臺軟件升級工作的通知》,要求4月29日至30日,全國公安交通管理綜合應用平臺統一進行軟件升級,本次升級主要涉及機動車駕駛人考試監管軟件、機動車強制報廢規定、道路交通違法處理等。
節后,各地交管系統升級完畢,有外地車友發現,用其駕照同時處理了3輛車的違法行為,結果提示“該駕駛證列入涉嫌代替接受處理的重點人員名單中”,其違法處理業務被暫停。
隨即,“一本駕照最多只能處理3輛車的違法記錄”的說法涌現網絡。
一車銷分最多用3本駕照
昨天,大河報記者來到鄭州市交巡警一大隊車管辦事大廳,大廳沒有張貼和系統升級有關的通知,但經處理違章窗口民警證實,新處理方式確已施行。
“在一個記分周期內,當一個駕駛人處理非本人所有第4輛車的違法記錄時,就會啟動嫌疑駕駛證調查程序,系統會彈出提示,暫停其相關業務?!痹撁窬硎?,系統升級后,確如網上所說,產生“一本限3車,一車限3本”的變動,但由于公安部此次并未對新舉措進行宣傳并解讀,且目前還沒有遇到實例,對列入“黑名單”后如何解鎖等具體處理方式,還有待上級給出進一步說明。
對新規,很多市民并不知情,車主陳先生說,以前曾有朋友來借本銷分,“以后就不能隨便借了,上‘黑名單’就麻煩了?!?/div>
公安部聲明:允許“1本處理3車”系誤讀
正在各界熱議新規之時,昨天中午,公安部網站發表聲明:針對有媒體報道“公安部允許‘1個駕駛本最多為3輛車處理違法行為’”,公安部交管局指出,該說法系個別媒體誤讀。
公安部交管局有關負責人還強調,公安部交管局正建立健全查處“買分賣分”行為的工作機制。
聲明一出,再次引發爭議。有網友質疑,為何非要等媒體“誤讀”后再站出來解釋,而不是通過召開新聞發布會的形式進行權威發布?
“既然是誤讀,那就請給出一個通俗易懂的正解,別讓誤讀再加深?!?/div>